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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采取“双述双评一考核”的办法加强对村干部的考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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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日期:2008-9-4 11:36:53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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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采取“双述双评一考核”的办法 加强对村干部的考核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今年,清水县将村干部报酬分为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基本报酬作为村干部岗位的基本工资,按季度发给村干部,绩效报酬严格依据村干部工作绩效,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待年终一次性兑现。为了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绩效考核,清水县委组织部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双述双评一考核”的办法开展对村干部的考核,在今年上半年的试点考核工作中,总结了丰富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 “双述双评一考核”即结合“三双”活动的开展,对村干部每年年终的考核按三个环节程序进行,一是在全体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干部,并对其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百分制评分;二是在乡镇年终村干部考评会上进行述职,由全乡镇乡村两级干部评议村干部,并对其逐一进行百分制评分。三是由各乡镇统一成立考核组,对照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村逐项进行综合考核和量化打分。考核结束后,乡镇按照村民评分占30%、乡村干部评分占30%和乡镇考核组考核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村干部的年终考核得分,并依据考核得分划分档次核发绩效报酬。对于群众满意度不高,乡村两级干部测评结果在全乡排名靠后的村干部,要通过诫勉谈话或重点管理的方式,对其进行督促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述评和考核得分不合格的村干部坚决予以淘汰,并通过择优选配、公选和下派乡镇干部兼任等途径重新配齐配强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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