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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水县委关于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日期:2008-11-10 0:51:52 点击:
 

中共清水县委

关于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培养和选拔一批善谋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村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村级班子的工作水平,切实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县委决定在全县部分村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公开选拔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公选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一主题,着眼于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等问题,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工作思路,拓宽选人视野,改进选任方式,完善管理制度,选拔一批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 的“双强”型村党支部书记,逐步建立“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化,管理规范化,考核科学化”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领导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村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改善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 通过公开选拔,真正让一批年龄较轻、文化程度较高、致富能力较强,能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优秀人才进入村党支部,不断改善村级班子结构,进一步提升村党支部书记的整体素质。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工作实绩,以群众公认为标准,以大多数人参与为前提,确保具备选拔条件的人员享有平等参与的权利,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优胜劣汰,好中选优。 

3、坚持因村施策,积极稳妥的原则。 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解决三类村中本村选不出村党支部书记、村级班子软弱涣散、现任村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较差、其致富带富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村施策,既不能安于现状,也不能强迫命令,搞“一刀切”。

二、选任岗位、报名范围和条件

1、选任岗位。 我县拟在目前的三类村班子中,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5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具体岗位为:

永清镇雍陈村党支部书记、白沙乡桑园村党支部书记、红堡镇崔刘村党支部书记、白驼镇山湾村党支部书记、松树乡文湾村党支部书记、王河乡吉山村党支部书记、远门乡安业村党支部书记、土门乡云山村党支部书记、郭川乡孙山村党支部书记、金集镇城科村党支部书记、草川铺乡磨儿村党支部书记、陇东乡赵峡村党支部书记、黄门乡元川村党支部书记、新城乡黄梁村党支部书记、山门镇大集村党支部书记

2、报名人员范围: 凡是我县县直机关、乡镇站所、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中的中共正式党员,重点鼓励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年轻干部职工和选任村各类专业户、致富能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积极报名参选。

3、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拥护和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农村工作能力强。热爱农村工作,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思想观念新,创新意识强,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力,处事公道正派,坚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善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乐于吃苦,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具备任职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4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参加公选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50岁,初中文化程度。“公选”村现任村干部中属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可不受年龄限制直接报名参加公选。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分七个阶段进行:

1、宣传和报名 (11月10日至11月16日)  

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将公开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范围条件、方法步骤、任期待遇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等发布公告,印发公选简章和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邮寄资料、电话联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增加参与公开竞争的自觉性,鼓励动员有志“振兴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维护一方稳定”的党员干部职工和农民党员踊跃参加,统一在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直接报到具体村,每人仅限报考一个村党支部书记岗位。报名时要填写《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花名册,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05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奖励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参选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将确定笔试人员,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做好应试准备。 

2、笔试初选 (11月18日) 

对审定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以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农村法律法规、涉农政策、文化科技知识等为主,题型分为填空、选择、判断、简答、论述五类,满分100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笔试结束后,根据所报的岗位,分别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3、面试考察 (11月21日至11月26日)

抽调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纪委、组织、宣传、农办、党校、人事、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委员会,对经过笔试合格的参选人员逐个面试。面试工作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选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决策、语言表达、应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仪表气质情绪等。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确定的人选,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深入参选人单位、乡镇、村组和社区,对参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机关事业干部人选时,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考察竞选人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在考察农民竞选人选时,要召开由乡镇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本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对竞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并深入农户进行座谈了解,考察竞选人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要对每位考察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做出排序,提出预备人选。并通知预备人选为竞职答辩做好充分准备。

4、竞职答辩 (11月27日至11月29日)

组织部门统一协调组织各参选人员分别到自己拟竞聘的“公选”村熟悉村情。参加由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组织,所在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竞选大会,在竞选中,由参选人先进行就职演讲,并进行现场答辩,答辩的内容涉及对竞选村的认识,对目标任务完成的决心和上岗后的初步设想和打算。之后,通过投票选举拟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对于参选成绩优秀,但未选中的参选者,县委将调配到没有合适人选的公选村任职;对于竞选中落选又无合适村调配任职的参选者,县委将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培养,并建立档案,以备后用。对于没有合适人选竞聘的公选村,县委将从公选落选人员中择优调配。

5、公示 (12月1日至12月3日)

对拟确定的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各乡镇通过广播、张贴书面公告等形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6、任职及培训 (12月4日至12月5日)

所有公选的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一年。上岗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所公选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主要采取县级领导和涉农部门负责人讲课,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强化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村级六项管理制度、新农村建设、市场经济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参训者的理论、科技、政策素质,不断增强深入群众、掌握民情的能力,组织群众、集中民力的能力,服务群众、帮民致富的能力,化解矛盾、消除民怨的能力。

7、正式任职 (12月6日)

公选的村党支部书记上岗任职均采取聘任制,所有“公选”的村党支部书记均由乡镇党委发文聘任,上岗任职前,与乡镇党委签定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任务书。

四、管理和考核 

实施公开选拔的村党支部书记,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管理工作。公开选拔的村党支部书记日常管理以乡镇党委为主,要注意做好实绩考核、出勤考核、教育培训、检查指导等工作。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查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核公开选拔的村党支部书记的德、能、勤、绩、廉,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报酬,对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公选村党支部书记的任期目标和待遇

1、任期目标。 公开选拔的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年限原则为三年。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连选连任。总体目标任务如下:

党的建设: 认真完成县、乡规定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通过努力要达到“五个好”党支部的总体要求,即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

经济建设: 认真完成规定的阶段、年度和总体经济目标任务,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基地建设、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等都要上一个新台阶。

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全村社会稳定,无刑事案件发生,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村风正民风淳,相关目标任务经验收合格。

具体目标任务由各有关乡镇,在任期目标责任书中做出明确规定。

2、工资待遇。 为了使公开选拔的村党支部书记留得住、干得好、出成绩、有动力,对“公选”上岗的村党支部书记实行“年薪制”。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考核验收合格后,非财政供养的农民、企业员工,年薪不少于8000元,资金来源除财政转移支付外,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统筹解决。财政供养人员享受所任职村党支部书记的报酬,原单位的身份、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原则上要转到所在村的乡镇,便于乡镇管理和监督。如任职期间被淘汰或任职期满不再担任公选村党支部书记的,县委、县政府将视其情况予以调配到原单位或其他单位。对任职期间现实表现特别优秀、小康建设业绩特别突出、农民群众反映特别好的公选村党支部书记,将进行表彰奖励,并积极推荐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人选。对于县、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公选到村任职,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公选村党支部书记,县委将确定为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优先予以提拔使用;对于非财政供养人员公选到村任职,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且工作成绩非常突出,群众公认的,优先享受市委关于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有关政策。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实行任期目标化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全县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纪检委、宣传部、党校、人事局、财政局、农办、民政局、广电局等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乡镇党委要积极支持,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党委领导班子要认真分析本乡镇公选村的党建、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明确各自公选村党支部书记的具体任期目标任务,并组织专门力量,全程参与配合,抓好公选期间的各项工作。

2、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和鼓励有胆有识有才之士,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展示才华,为我县农村改革和发展、为党的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3、建立联系帮扶制度,把“公选”村作为包乡县级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并由相关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包抓联系,为每个“公选”村实行“捆绑式”帮扶,特别是农牧、林业、水利、扶贫、交通、民政、社保、教体、卫生、文化旅游、财政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优势,全力扶持“公选”村的工作,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为公选村予以倾斜,为公选村的党支部书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帮助尽快取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要把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与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的创建和后进村的整顿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确保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二00八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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