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外出党员离土不离“家”,外出有“娘家”,外来常回“家”,清水县结合实际,建立“四项”制度,不断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有效的破解了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的问题。
一、建立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凡党员外出时,事先向党支部报告。外出三至六个月的,由所在地党组织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通过建立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了解流动党员的去向,强化了他们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建立经常联系制度。建立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要求党员外出时,必须把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名称、联系电话等,向原所在党支部作出说明,填写流动党员联系卡,由党支部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期间,必须经常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通过写信或电话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对于流动党员的情况,由所属支部和党员每月至少联系一次,每季度进行汇总,并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汇报。
三、建立登门家访制度。在中秋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流动党员回家期间,所属党组织积极开展流动党员走访、慰问、座谈等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给他们送去党组织的温暖,使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
四、建立警示约束制度。对在外地表现突出,发挥作用好,贡献大的流动党员,党支部进行表扬;对个别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等表现差的党员,党支部经常警示提醒,进行批评教育,仍不转变的,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