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注重运用实绩考核结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清水县坚持“用实绩考核干部,凭政绩使用干部”的原则,探索实施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清水县乡镇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和《清水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把实绩考核与干部升降奖惩挂钩,坚持对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进行表彰奖励,对其领导班子成员予以重点提拔使用,对综合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班子主要领导予以降职使用,对排名在倒数第二、三位的予以重点管理,有效地运用实绩考核结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使抢抓机遇、艰苦创业、注重实干、谋求发展真正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主流。
2005年以来,县委运用实绩考核结果,对86名工作一般、实绩考核名次靠后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其中14名进行了降职使用;对10名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重点推荐和使用;对61名在旧城改造、清社公路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级后备干部进行了提拔使用;有9个乡镇和16个县直部门被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由分管县级领导定向联系,促其整改提高,有效地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