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水县委把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做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快发展的有效途径,确立“用实绩考核干部,凭政绩使用干部”的思路,探索制定了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办法,把实绩考核与干部升降奖惩挂钩,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分值量化考核内容,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班子进行表彰奖励,班子成员重点考虑提拔使用,对考核综合排名最后一位的班子主要领导予以降职使用,对排名在倒数第二、三位的予以重点管理,打破了“官本位”的思想,实现了干部能上能下。
2005年以来,县委按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办法,先后对综合考核分别在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前3位单位的10名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重点推荐或提拔使用,其中:结合县委换届,向市委推荐2名领导干部任县级领导职务;提拔3名科级干部为部门“一把手”;调整交流3名乡镇党委书记任县直重要部门“一把手”;调整1名乡镇长任乡镇党委书记;调整1名部门科级干部任“一把手”。对61名在旧城改造、清社公路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中挂职锻炼,表现突出的科级后备干部进行了提拔使用。对9名综合排名分别在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最后一位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降职使用。把处于倒数第二、三名的6个乡镇和12个县直部门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由分管县级领导定向联系和管理,促进整改提高。
通过科学的实绩考核和严格的奖罚兑现,使全县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加快发展的工作氛围蔚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