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组发〔2008〕15号
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
关于迅速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
投入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支部(党委、党组、总支):
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里氏7.8级大地震,我县震感十分强烈,局部地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具体灾情正在核查中。灾情发生后,县四大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果断决策,立即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分赴乡镇、村察看灾情,慰问群众、稳定情绪,及时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为确保社会的稳定和人心的安定,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迅速组织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投入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抗震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迅速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投入抗震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动员和组织广大共产党员投身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被困群众和伤员的救治工作,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受灾地区的各乡镇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站在抗震第一线,全力以赴、齐心协力,深入灾情最严重的地方,发扬不怕牺牲、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二、切实做好稳定人心工作。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入村组,排摸灾情,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对受灾群众要做好稳定情绪、安抚人心的工作,避免出现恐慌和不稳定因素,在密切关注灾情,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的同时,确保生产、生活正常有序。
三、要积极开展慰问帮扶工作。对因灾造成损失的群众,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上门慰问;对因灾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要及时给予帮助解决,安排好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对居住危房的群众,要及时做好疏散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迅速建立值班和信息上报制度。要严格落实抗震救灾责任制,根据灾情的发展,正确部署,把握重点,使整个抗震救灾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各基层党组织必须组织和发动党员群众,坚持和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如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县委组织部。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较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甚至进行组织处理。
五、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各级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精心组织、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始终站在抗震救灾的最前列,切实做到哪里灾情最严重、哪里群众最需要,就出现在哪里,战斗在哪里,充分发挥顶梁柱、主心骨、带头人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在这次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注重发现和总结涌现出来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表彰和宣传。
六、近日,中央、省、市委组织部将下拨部分党费,用于支持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和慰问受灾党员群众。县委组织部也将从党费中拨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抗震救灾工作。请各乡镇党委将党员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以便汇总上报。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